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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kaku (Chinese version) 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的领土

By Moteki Hirom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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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的领土
「史実を世界に発信する会」事務局長 茂木弘道
1. 固有领土的定义
尖阁诸岛无可置疑就是日本固有的领土。但是, 所谓的固有领土, 未必一定是自古以来属于日本的领土。尖阁诸岛一直都是无主之地, 在这些孤岛上不仅毫无人烟, 邻近海域也没有进行过任何的渔业活动, 只是一群象征着航海指标的岛屿,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权管理这个区域, 也不属于琉球的管区。
明治28(1895)年, 明治政府花了近10年的调查结果证明, 确认了尖阁诸岛是无主之地后, 日本行使基于近代国际法为依据的先占权, 将其并入日本领土。对于这件事, 不但当时的清国没有提出任何抗议, 之后的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也都安静无声。不仅如此, 直到1970年为止,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在公文书(拯救遇难渔民感谢状)上, 或是国家公认的地图上, 甚至国家的公营报(人民日报)上, 记载明确承认尖阁诸岛是日本领土的事实, 这是确实存在的(待后详细说明)。 尖阁诸岛以近代国际法的标准来看, 日本不只有实际统治的事实证明百分之百就是日本领土, 以上事实的证据也证明就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2. 日本取得尖阁诸岛的过程
尖阁诸岛的位置距离中国福州420公里、距离台湾基隆190公里、距离石垣岛也有170公里远, 是一群散落的小岛(参考次頁地图)。以前可说是人迹未踏的岛屿, 最重要的功能是提供从琉球前往中国或越南、吕宋、爪哇等南方国家时的航线指标岛, 因此在老旧的地图上也能看到它的存在。
然而, 这些岛屿人们不只远望而已。首先登陆赤尾屿、久场岛、鱼钓岛实地进行地势、植物、鸟类等调查的是美间里切的官吏大城久保。安政6(1859)年以来透过清国航海路线数次的调查, 冲绳县的官吏石泽兵吾将结果报告上呈县政府。
之后才发现, 这份调查报告包含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那是因为透过近代技术而实现的远洋渔业, 由于船只的出现, 让现状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发现这些岛的周边不仅是片优质的渔场, 还存在着信天翁(阿呆鸟)的贵重资源, 从此这附近一带成为可以捕鱼的渔场, 还可以在岛上采取, 因此对这些岛屿的基本认知是必要的。
明治17(1884)年, 来自福冈的古贺辰四郎巡航此列屿, 在黄尾屿上陆, 之后, 他以石垣岛为根据地, 在这些岛上采取信天翁的羽毛和鱼贝类, 18(1885) 年, 他向冲绳县令申请开发黄尾屿的许可。
明治18(1885) 年1月, 内务省对冲绳县发出调查「冲绳县和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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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阁诸岛的位置 Location of Senkaku Islands
尖阁诸岛 Senkaku Is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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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岛」的命令, 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将从石泽兵吾手中接到大城久保的调查报告后, 同年9月22日, 西村向内务卿表示, 将岛屿应归属于冲绳是没有问题的, 但还有需要进行实地调查, 同时命令石泽兵吾到岛屿作实地调查。同年10月, 石泽在三位警部补的陪同之下, 坐着出云号船进行实地调查, 在11月4日提出了详细的报告, 出云号船长也提出了报告, 以这些资料为基础, 西村在11月5 日再度向内务卿上申岛屿并入冲绳县建立国标的许可。
明治18年10月9日, 内务卿山县有朋写了向太政官会议提出的上申书中表示, 在宫古岛、八重山岛附近的无人岛, 因为没有任何属于清国的证据, 因此不会防碍冲绳县在此设置国标。
外务官井上馨怕会引起清国政府的猜疑, 对此主张仅止于实地调查与其调查报告才是上策, 这可能是担心会刺激当时的大国清国而作的判断, 在那6年后的明治24(1891)年, 当时光对硫黄岛行使先占权就刺激了西班牙朝野一事, 就可想而知, 慎重行事是必要的。因此冲绳县府即使在(11月5日)再度上呈此要求, 设置国标一事仍然处于保留的状态。
虽然保留正式领有, 但实际上的行动已加紧步调在前进。
由当时的地图得知, 明治12(1879)年, 出版的「大日本全县地图」(松井忠兵卫编)上的和平岛(鱼钓岛)、赤尾屿、黄尾屿等岛屿已载入日本领土。还有同年出版的「大日本全图」(柳田赴编) 上也将尖阁诸岛载入冲绳列岛中, 之后在明治18(1885) 年发行的「日本冲绳宫古八重山诸岛见取图」(贺田贞一编)、明治19(1886)年发行的「大日本测量全图」(下村孝光编), 以及同年发行的「洋语插入大日本舆地图」(吉川秀吉编) 等, 都将尖阁诸岛记载为日本的领土。这些地图虽然都是民间出版的, 但都是通过内务省认可的。
另外, 还有官方出版的是在明治12(1879) 年, 由内务省地理局发行的「大日本府县管辖图」上也出现了鱼钓岛, 明治19(1886) 年发行的海军省水路局编「寰瀛(领海)水路志」上出现了尖阁诸岛。
明治23(1890) 年1月13日, 因为尖阁诸岛附近的渔业繁盛, 有管制水产的必要, 因此冲绳县知事向内务大臣提出上申书, 要求在岛上设置国标, 编入八重山岛公所的管辖内。
明治26(1893)年11月2日, 冲绳县知事向内务大臣及外务大臣再度提出上申书, 说明「尖阁诸岛附近渔业活动繁盛, 必须要有所管制, 要求将这些岛屿归属于冲绳岛境内」。
收到以上的诉求, 明治27(1894) 年12月27日, 内务与外务两大臣经过协议决定向内阁会议提出, 将尖阁诸岛编入日本领土。来年明治28(1895)年1月14日, 在内阁会议中正式决定21日命令冲绳县知事设置国标, 这是在3月日清甲午战争的媾和会议开始2个月前, 也就是4月17日马关条约成立3个月前的事。
在媾和会议中, 有关钓鱼台的事没有成为议题, 当时台湾本岛与其附属岛屿,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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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但台湾的附属岛屿中没有包含尖阁诸岛。
例如康熙23(1668)年, 清国的官方文书「清会典」中的162卷, 在光绪24(1899)年的改订版中, 记载着台湾省全图、台湾府图、台南府图与台东州图 (这个时间点, 台湾虽已割让给日本, 但是有关台湾版图的部份还是没有改变。) 地图上也记载着附属的岛屿, 但是其中没有尖阁诸岛。换言之, 尖阁诸岛不是台湾的附属地, 更不是距离400公里远的福州的附属地, 所以当然不会出现在地图上。
因此, 说日本是因为甲午战争胜利后强夺了尖阁, 或说日本趁混乱之际偷取了尖阁, 这些都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胡言乱语。
将原本是无主之地的尖阁诸岛并入日本领土一事, 日本政府不仅经过了慎重的调查来确认是无主之地的事实, 也考虑到附近一带已成为日本人进行渔业活动的区域, 再加上响应当地政府的诉求, 而决定行使先占权。尖阁诸岛的日本领有是毫无争议的。因此当时和之后, 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此提出异议 (直到1970年为止)。
3. 尖阁诸岛的实效统治与开发
基于明治28(1895)年1月14日 的内阁议会决定, 除了指示冲绳县知事建设国标之外, 来年28(1896)年3月5日 的敕令13号中, 将尖阁诸岛并入八重山郡, 以南小岛、北小岛、鱼钓岛及久场岛的名称, 成为了日本的国有地。
古贺辰四郎早已于明治18年, 向县方申请开发黄尾屿的请求, 之后更不只一次要求开发及借用土地的许可。明治28(1895) 年6月10日, 他再度提出借用四岛官有地的申请, 终于在同年9月, 得到内务大臣准许此四岛, 以30年的期限租借给他。
古贺引进大批的民众移住到鱼钓岛、久场岛等, 开始了开发的活动。但多数民众仍对险峻的孤岛感到恐惧而不敢前往, 不但船只难以靠岸,, 连搬运货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算调度远洋渔船企图入岛, 也无法靠近陆岸, 只好在远洋投锚, 再利用小船往来作业。另外, 如何让渔民能安全地生活、粮食的补给方法、遮风避雨的方法, 以及处理卫生的方法、生病或遇到灾难时救援的方法等, 面临着非常多的问题。
明治33年, 古贺到东京帝国大学向理学博士箕作佳吉求教, 经由介绍认识了理学士宫岛干乃后 还请冲绳师范学校的教师黑岩恒到尖阁诸岛来, 透过宫岛和黑岩在当地亲自指导解决各种对策, 也订定了以下所列关于开发的基本方式:
1) 禁止鸟类鱼类的滥捕、研究繁殖方法以防绝种。
2) 建筑屋舍, 让移民安全生活。
3) 为了方便船只安全停泊及便利海陆搬运、设置停船的场所。
4) 久场岛没有水源, 有必要设置大水槽。
5) 开垦道路, 研究处理污物的方法, 以及设置卫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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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的方式为基础, 开始了各项工程的建设, 也建造了小港湾、货物站、停船站、道路、污物处理场、防坡堤等。
明治38年建造了三艘捕鲣船, 并引进了数十位来自宫崎县的渔夫与制造鲣鱼片的工人。
明治39年, 从台湾买进樟树苗3万株, 栽种于钓鱼岛及久场岛后顺利成长。
明治37年开始将水鸟「秋沙鸭」、「鲣鸟」等制作成标本, 在横滨、神户获得好评。
明治39年输出 20万只, 40年甚至输出超过40万只。
在明治、大正、昭和的三个时代中, 古贺家族在钓鱼台建设的产业内容如下:
1) 采取鸟羽、制作水鸟的标本
2) 采集鱼类(鲨鱼的鱼翅等)、海草、贝类与鳖甲
3) 捕鲣鱼、制造柴鱼片
4) 种树
5) 土地开垦
6) 采集珊瑚
7) 挖掘鸟粪、磷矿
8) 制造罐头等等
明治40年当时 鱼钓岛 久场岛开垦地面积60多亩
住民99户 248人
钓鱼岛的住址 石垣市字登野城2392番地
明治42年, 建下了以上功绩的古贺辰四郎获得政府颁赠蓝绶褒章表扬。
之后, 岛上的开发由其子古贺善次继承, 前后共有超过200人以上的冲绳县民移居到钓鱼岛从事产业开发的工作, 在这期间, 政府与民间连手对于鱼钓岛作频繁的调查, 结果发行很多学术文献。
昭和7(1932)年, 内务大臣将鱼钓岛、久场岛、南小岛及北小岛卖给古贺善次。昭和15年, 由于战争的激烈化, 原油的供给受到了中断, 古贺一族和职员们暂时撤离到那霸和石垣, 虽然战后成为一座无人岛, 在美国的管理下, 古贺家还是继续支付固定资产税给冲绳, 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受到保证。古贺家的遗产现在由居住在埼玉市的栗原一族所有。向古贺购买时即约定将岛屿的自然景象永久保存。
像这样, 本来是无主之地的尖阁诸岛以国际法为基础编入日本领土, 成为了日本的领土后仍不断进行开发及持续地实效统治。不论是因为战争而使得住民撤离, 或是在美军占领时期, 美国政府下的琉球政府还是在实效统治上所作的业务来得多, 下个项目会详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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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美国占领下的尖阁
昭和21(1946)年1月29日, 联合国最高司令部切结书声明, 北纬30度以南包括奄美大岛诸岛不包含在日本的行政管辖区内, 尖阁诸岛也包含在其中。
昭和25(1950)年 9月1日开始实施的群岛组织法, 将大正岛编入宫古群岛, 其它的编入八重山群岛。
昭和27年4月1日, 在美国民政府的管辖之下, 创立了包含奄美、冲绳、宫古、八重山四群岛的琉球政府, 在琉球政府章典中, 政治与地理的管辖区域规定如下:
以北纬28度˙东经124度40分为起点, 经过
北纬24度˙东经122度的点与
北纬24度˙东经133度的点(途中省略), 连结到起点。
来年随着奄美群岛回归日本, 12月19日美国民政府发出民政布告第27号, 再度指定前年的前记境界线中, 琉球群岛的地理范围不包含奄美群岛, 请参考附图。 看到粗线条就可以了解, 从左上的北纬28度˙东经124度40分的点连结到左下的北纬24度˙东经122度的点, 包括鱼钓岛的尖阁诸岛都包含在这条连结线中。 美军从此都使用着这条境界线。所以可以确认的是, 即使尖阁诸岛在美国的占领时期, 也明确地显示是包含在冲绳的境域之内的。
昭和46(1971)年 6月17日签署, 来年的5月15日生效的冲绳回归协议之附属文件中的领域表示就是根据以上民政府的布告为依据的。
琉球群岛的地理境界线(1953年美国民政府布告第27号)
Geographical boundaries of the Ryukyu Islands (Source: U.S. Civil Administration Proclamation NO. 27,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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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26年(1951年)美军将久场岛与大正岛指定为靶场, 以租赁军用地的契约书和古贺善次缔约并支付租金, 下记载的即是此租赁契约书的拷贝。
昭和36年(1961年)石垣市为设定土地等级, 派遣了工作人员11位到尖阁诸岛。
像这样, 美军很明确地将尖阁诸岛当作是冲绳的一部份, 石垣市役所也执行行政业务, 但因为成为了一座无人岛, 海上警备的管理状况并不周全。因此从昭和25年(1950年) 前后, 不法操业的台湾渔民非常嚣张, 因为台湾人把尖阁诸岛当作是外界的无人岛。
Leasehold agreement for military use
从昭和43年(1968年)前后, 台湾的劳工违法上陆尖阁诸岛, 还有人在岛上从事沉没船只的解体工作, 琉球政府认为他们是违法入境者, 要求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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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44年(1969年)5月9日, 为了要设置表示尖阁诸岛的行政管辖范围标示, 石垣市长以下的相关人员登陆到鱼钓岛、久场岛、大正岛、北小岛及南小岛的五个岛上, 设置了水泥制的标示。如下照片所示。
昭和45年(1970年)以来自美国陆军省的指示为基础, 建立了标示着「禁止除了琉球群岛的住民以外人士的违法入境」的警告板, 警告板的照片与文如下所示。
这是在美军的占领下还进行实效统治尖阁诸岛的一个非常简单明了的案例。
另外要补充的是, 接连有冲绳及日本的相关学者进行学术调查之事, 证明尖阁诸岛不是一个被遗忘的地区, 也代表着日本实效统治的证据之一。
˙昭和25年(1950年)~45年(1970年)琉球大学进行了五次的生态学术调查。
˙昭和43年(1968年)总理府学术调查团、琉球大学及琉球政府共同进行地下资源、水质、海鸟及微生物的调查。
˙昭和44年(1969年) 45年(1970年)总理府的第一次、第二次学术调查团进行海底地质调查。
˙昭和45年(1970年)九州岛大学及长崎大学的联合调查队, 进行地质、生物群、 海鸟、水产、昆虫类的调查。
还有住在那霸的大见谢恒寿于昭和36年(1961年)当时就开始对冲绳、宫古、八重山附近海域的石油˙天然气进行调查。44年(1969年)2月, 提出尖阁附近海域的矿业权5219权, 12月提出有关尖阁诸岛和大陆棚的石油矿床说明书, 日本政府也为了应对这样的举动而开始进行调查的活动。
接着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在这个海域进行调查, 在昭和43年(1968年)提出了报告书, 其中指出周边海域有储藏着地下资源的可能性, 这就是在这之后中国和台湾都突然开始主张自国拥有领有权的原因, 同时也正当是冲绳正式回归日本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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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阁诸岛的行政管辖范围标示(1969) 警告板的照片与文(1970)
5. 中国的领有权主张没有近代国际法作基础
当ECAFE发表调查报告后, 一直将尖阁诸岛当作是日本领土的中国政府竟然否认这个事实, 在昭和46年(1971年)12月, 突然主张拥有尖阁诸岛的领有权, 并在联合国海洋委员会中公开发表, 主张冲绳回归协议中, 无法承认这个岛屿同时回归日本。
中国所主张的内容为以下几点:
一 钓鱼岛等岛屿, 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二 中国要回收附属于台湾的钓鱼岛等岛屿。
其根据如下:
(1) 最先发现钓鱼台列屿并纳入版图的是中国。
(2) 确实最先发现的是中国, 此列屿都是无主之地, 以先占的原则也适用, 不能认为先占有, 就把无人地当作是无主地。
(3) 从琉球册封使的记录中, 可证明钓鱼台列屿和中国的关系。
(4) 明朝政府在1556年就将这些岛屿编入中国福建省海防区域中。
(5) 1893年, 西太后将此地下赐给盛宣怀。
(6) 钓鱼台列屿在地质的构造上是台湾的附属地。
(7) 马关条约(下关条约)中将台湾与其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 因此包含钓鱼岛的这些岛屿都应该全部回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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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论]
这些理由完全都没有历史根据, 以近代国际法来看也完全是无效的主张, 前文已经说明了全部的领有过程, 想必答案已经非常明确, 接下来再对此作更具体的说明。
一 基本上首先, 虽然主张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 但在日本领有之前的清国时代版图中, 从来没有包含过尖阁诸岛的这个事实就100%否定了这个说法。在清国的重要官选文书「清会典」的最新版(光绪25年1889年版)中的地图, 包括台湾全图、台湾附图、台南府图、台东附图, 都有附属岛屿的记录, 但尖阁诸岛或钓鱼岛群则完全没有在地图中出现。因此本质上证明中国的主张是毫无根据的。就算中国人手中握有的旧地图上有出现尖阁诸岛, 但在国际法上并不能作为拥有领有权的证据。因为没有以版图记载在地图上就不能作为拥有领有权的证据。
另外, 最近有报导提到在清国的勅令编纂地理书「大清一统志」中, 记载着台湾北东端是「鸡笼城」, 透过拓殖大学下条正男教授的调查而明朗化(产经新闻2010年11月4日)。鸡笼城以北的岛屿并没有纳入「台湾府图」, 甚至连尖阁根本就没有出现, 表示和上记的事实完全吻合。
二 主张钓鱼岛附属于台湾是没有根据的, 这在前面部份已作说明。而关于协议签署马关条约(下关条约)的部份, 当时有关尖阁诸岛(钓鱼岛)的话题也从来没有出现在台面上, 就是因为尖阁诸岛本来就不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连当时的地图也没有记载尖阁诸岛属于台湾的案例。因为「清会典」上没有出现这样的记载, 这是理所当然的。总之台湾和尖阁诸岛是毫无关系的。
(1) 由中国人发现一说的论述证据, 是有出现在琉球册封使的记录中。琉球册封使录是以明朝时代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1534年)为始, 之后刊行了12篇。几乎将全文都翻译成日文的是原田禹雄(注)。
注: 原田禹雄于1927年出生于京都, 1951年毕业于京都大学附属医学专门学部。 是一位医学博士。以文部教官、厚生技官、校长等身份从事医学教育, 进行有关琉球的研究, 除了翻译册封使录之外, 还发表其它很多的著作。
原田翻译陈侃的「使琉球录」中, 记述着「过钓鱼屿、过黄尾屿、过赤屿、目不暇接。」。即使如此也无法证明鱼钓岛等就是中国人发现的。同书还记载着「琉球国进贡船至, 予等闻之喜, 闽人不谙海道, 方切忧之, 喜其来, 德询其详。」「又道世子亦虑闽人不善操舟, 遣看针通事一员, 率夷稍善驾舟者三十人代为之役, 则又喜其不必籍诸前驱而有同舟共济者矣。」。
总之琉球和福建之间的航海琉球人比福建人熟识甚多, 不论是指引航路或操纵船只的几乎都是琉球人。那是当然的, 琉球人是海洋人, 与在海禁策下的民国人是不同的。明代来往琉球和福建间的进贡船是册封使船的10倍以上。因此, 就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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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上记述的是中国人, 但熟知尖阁且教导给中国人的是琉球人。
所以发现尖阁的是琉球人, 但并不因此就可以说琉球具有领有权。更不用说受教的中国是根本没有立场表示拥有领有权的。
(2) 因为最早发现, 即使是无主之地也不能以先占的原则占有的这个主张, 前面所记述的, 「最早发现尖阁的是琉球人」这样的事实则受到完全的否定。理所当然地最早发现无主之地尖阁的是琉球人, 但是琉球人没有先占, 所以没有领有权, 这是近代国际法的常识。
(3) 就算册封使的记录上可以证实与中国相关, 但没有记述任何地方都是中国领。 而且, 至少有海洋人之称的琉球更是「关系」紧密的。总之进贡船是册封使船来往次数的10倍以上。从琉球到中国的进贡船在500年间共约来往278次, 相对地从中国来的只有23次。包括从琉球航海到越南、暹罗、苏门答腊、爪哇等, 光是公船的出海就高达580次以上。所有的航海都以尖阁诸岛作为标识。
(4) 嘉靖38年(1556年), 关于当年胡宋宪被下令讨伐倭寇的过程, 鱼钓岛、黄尾屿、 赤尾屿编入在福建省海防区域中的主张, 不能因为胡宋宪所著的「筹海图篇」中出现尖阁诸岛, 就硬说是在统治下的指定海防区域, 这完全是个强说词的主张。
为了对付海贼, 包括在他们的出没海域和出击地点, 尽量画出广大地图是必要的, 就像打仗时要准备包括敌方地图的原理是一样的。地图中包含了敌国, 就说是进入了海防区域, 拥有领有权, 这是个不合理的主张。这样的图和表示领土是无关的。事实上在这个地图上出现的鸡笼山就是台湾。中国的正史「明史」将鸡笼山(台湾)归类于外国列传。难道「筹海图篇」才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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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宋宪「筹海图篇」 Zhouhai Tubian by Hu Songxian (1556)
(5) 西太后的诏书可断定是伪造的。话说光绪19年(1893年) 清朝大官盛宣怀到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三岛去采取名叫海芙蓉的药草, 制成药丸上呈给慈禧太后, 由于药效, 西太后下诏书将此三岛下赐给盛宣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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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太后的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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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认为是伪造诏书的理由:
赤屿是无法生草的岩山, 这个时期的久场岛和鱼钓岛已由古贺氏在开垦经营, 不但没有听说关于有中国人在此采药草的传闻, 岛上也没有出产药草的记录。
如果当时的清国将这些岛屿当作是自国的领土, 在明治初年到28年之间, 日本不断地在此进行探查、调查、在地图上记载为日本领土, 领有28年的期间, 为何对以上完全没有表示任何的抗议? 这是无法想象的事。
这张诏书不是一般的形式。只记载10月但没有日期。而且玉玺的印也不对。盛宣怀在光绪19年当时, 不是诏书上记载的官职「太常寺正」一事也被确认是虚假。这让伪造诏书露出了马脚。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这个主张百分之百是捏造的。
这件事在「清朝实录」、「东华录」、「东华统录」上都没有记载。将领地下赐却没有留下任何记录,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6) 尖阁诸岛在地质构造上是台湾的附属诸岛, 这是完全与领土无关的主张。 如果要拿地质构造来说, 那么世界上很多地方的领土就不得不变更了。
再提到植物群, 在发生尖阁问题时, 也是生物学者的昭和天皇曾提问「尖阁有苏铁吗」, 得到「有」的回答后, 天皇的反应是「果然如此」。冲绳大量生产苏铁, 但台湾是没有的。以植物群圈来说, 尖阁是完全包含在冲绳县里面的。
(7) 依照马关条约而割让台湾是无关的事在二中说明。另外有关在地质构造上是台湾附属地的主张也和领土无关, 因此与割让台湾无关的事在(6)作了说明。
1992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了领海法。将尖阁诸岛记载为中国领。
6. 中华民国(台湾)的主张及对其之反论
中华民国的主张和前面所述之中国的主张几乎相同。因此5.的反论同样适用。只是, 更进一步强调长久以来中华民国要求琉球的归属是中国领土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在表面上没有强调这个想法, 但可以推测基本上是持有这样的念头的。毛泽东曾经这样发言过, 拥护这种主张的中国学者也很多。在近代以前中国统治下的册封国都当作属国, 这样的潜在意识非常普遍。以这样的心理为基准, 才会大言不惭地说出尖阁领有的事。
近代以前的东亚中心国中国, 不同意与周边国家维持对等的关系, 中国的立场若不是宗主国与服属国的关系, 就不承认与对方国家的国交与贸易。日本例外地没有接受册封而维持了独自性, 其它的东亚诸国几乎都包含在册封体制之内。
琉球也自明代以来接受册封的立场, 以朝贡船的往来进行贸易。这样就说是属国或是自国的领土, 这完全否定近代国际法体系, 有可能造成全世界的混乱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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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更大的灾难。因为不只朝鲜、越南、连缅甸及其它中国的周边国很多都是受到册封的国家。总之如果全世界的人们不了解, 前近代、非近代思考的国家是中国的话, 后果会是非常严重的。
逃脱汉民族的中华思想而得到自由的中华民国(台湾)前总统李登辉在平成14年(2002年)9月16日接受冲绳时报采访时的回答是这样的(9月24日号)。
「尖阁诸岛的领土属于冲绳, 就是日本的领土。中国再怎么主张领土权也拿不出证据来。从国际法来看, 也没有任何明确的依据。若没有国际法上根据「中国的领土权」, 也没有「军队驻留的事实」, 根本就没有资格争执领土权。
我知道过去有所谓的「国共合作」的事实。香港的特务煽动苏澳的渔民。渔民在挑起争论的时候, 我派出军舰去阻止了他们的行动。
比起争执领土权, 对台湾的渔民来说, 更重要的问题是渔业权。战前的日本国会将尖阁诸岛、与那国岛及基隆的渔业权让给了台湾。但战后的日本政府完全没有任何表示。希望能严肃处理这个问题。」
这才是世界通用的国际常识。希望台湾人民能脱离汉民族中华主义的教条思想 听进前总统李登辉所说的话。
7. 日本政府的立场
日本政府在进入昭和45年(1970年)后, 对于中华民国(台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主张对尖阁诸岛的领有权一事, 持续透过在国会中的应答等表明立场, 直到昭和47年(1972年)3月, 以外务省的见解, 对日本拥有尖阁诸岛的领有权作了明确的表示。其内容是确认日本一贯以来对尖阁诸岛拥有领有权的, 且明确表示对于冲绳回归协议中尖阁诸岛包含在回归给日本施政权的范围之内。同样的立场,琉球政府在昭和45年(1970年)9月也公开发表, 并于同年8月通过琉球立法院的决议, 确认了同样的内容。
日本政府立场的重点如下:
一 尖阁诸岛以先占编入日本的领土以来, 历史上一贯就是日本的领土, 构成南西诸岛的一部份。
二 在旧金山和平条约中, 以南西诸岛的一部份归属在美国的施政下管辖。
三 这个地域的施政权, 透过1971年冲绳回归协议回归给日本, 直到现在。
详细说明的手册(共19页), 由外务省情报文化局于同年发行, 内容非常具有说服力, 现在好像没有这本册子, 应该大量印刷分发给内外, 并公开在外务省的网站上, 传达到全世界。
现在以外务省的见解发表在外务省网站上的内容如下。以日语、英语、华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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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语言登载

http://www.mofa.go.jp/mofaj/area/senkaku/

About Senkaku Islands (The Intelligence and Cultural Affairs Bureau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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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阁诸岛领有权的基本见解
尖阁诸岛是1885年以后, 政府透过冲绳县当局等方法, 再三到现地去进行调查, 经过慎重确认尖阁不仅是无人岛, 也完全没有清国统治过的痕迹之后, 于1895年1月14日通过内阁会议决定在当地设置国标, 正式将尖阁编入我国的领土
尖阁诸岛从此以来一直是我国领土南西诸岛的一部份, 不包括在基于1895年5月生效的马关条约第2条, 由清国割让给我国的台湾及澎湖列岛。
因此, 在旧金山条约的第2条中, 我国放弃的领土中没有包含尖阁诸岛, 基于第3条的规定, 以西南诸岛的一部份在美国的施政下, 1971年6月17日透过签署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有关之日本国与美国之间的协议冲绳回归协议, 将施政权回归给我国的地域中有包含尖阁之诸岛。以上的事实是最明了的证明, 尖阁诸岛在我国领土上的地位。
美国基于旧金山条约的第3条, 把尖阁诸岛包含在其施政区域时, 中国政府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中国显然没有将尖阁诸岛当作是台湾的一部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都是在1970年后半, 东西南海大陆棚进行石油开发的行动明显化以后, 才开始争议有关尖阁诸岛领有权的问题。
从此以来,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台湾当局提出所谓历史性、地理性、甚至地质等的证据, 但都没有一项证据能证明在国际法上中国对尖阁诸岛拥有领有权的主张。」
这是非常正当的主张, 只要是世界上有常识的近代人都能认同的内容。问题是因为担心会「刺激对方」而不敢勇敢地对中国及世界发声的政府˙外务省之态度。
8. 「尖阁问题」 美国议会的报告书
美国在冲绳占领统治的期间, 将尖阁诸岛完全当作是冲绳群岛的一部份, 没有考虑其它还有什么任何的问题, 但自从中国开始主张领有权之后, 美国采取很奇怪的「中立」态度, 这样的举动让人感到非常地遗憾。这个问题不仅是各有利害关系的国与国之间的领有权纷争, 更重要的是是否遵从国际法来解决这个难题。这是美国必须正确理解的事。美国必须知道这不是保持中立就可以解决的事。
美国议会调查局在平成8年(1996)年11月1日,「尖阁诸岛(钓鱼岛)纷争–美国在法律上的关系与责务」为题制作了报告书。其报告书虽然明确表示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同岛, 美国对第3国的军事攻击会负共同防卫的责任, 但为了体谅中国, 强调其中立的立场而轻视国际法原则等是极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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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从1951年对日媾和条约成立以来, 对于尖阁拥有法律上的关系。其主要的部份如下:
(1) 美国从53年到71年为止, 统治尖阁诸岛
(2) 71年冲绳回归协议涉及尖阁诸岛
(3) 美国的立场对各当事者主张领有权
(4) 依照冲绳回归协议, 日美安保条约可适用于尖阁诸岛
(序论)
这个领土纷争的历史与目前的紧张状况的开端, 是在95年后半到96年之间, 中国派遣船只到这个海域进行海洋调查及设置挖掘石油装置而引起的。
96年7月, 日本的学生团体在一个岛上设立了灯台, 插上了日本的国旗。对此中国开始了一连串的批评与刁难。日中两国都对美国对尖阁诸岛的法律关系提出很多疑问。这份报告书就是针对这些疑问的问题点作说明的文件。
(争执对领有权的主张)
中国与台湾的主张有类似的根据。
中国主张台湾的渔民在明朝时代(1368~1664年)为了进行渔业活动而使用此诸岛。
到冲绳去旅行的中国使节, 记录在琉球列岛西侧所画的境界线是在钓鱼岛的东侧。
1893年清朝的慈禧太后(西太后)将钓鱼岛下赐给在同岛采取药草的清国民盛宣怀。
但中国完全没有派驻军队或民间人士在同岛定居, 附近的海域也没有派遣海军常驻。
日本从1894年到95年期间的日清战争之前, 没有主张过同岛的领有权。但1985年1月14日, 明治天皇承认将尖阁诸岛编入日本版图。
同年, 在日中两国签署战争终结的马关条约中, 中国将台湾以及其相关或附属的全诸岛割让给日本。
但同条约中并无提及尖阁诸岛, 在条约的交涉过程中也没有论及同诸岛。
因此, 日本主张尖阁诸岛编入自国与日清战争是无关的行动。
中国则主张日本是利用同战争的胜利而取得同诸岛。
中国更进一步主张, 在第二次大战中联合国公布的开罗、波茨坦两宣言的目的是让日本将它透过军事侵略夺取的中国领土还回中国。
(从1953至71年 美国之尖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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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同诸岛行使施政权是51年的对日媾和条约的结果, 从53年开始实行。
同条约中虽然没有提及尖阁诸岛, 但提及回归中国统治及中国主张领有权的诸岛。这些诸岛包括台湾、澎湖诸岛、南沙诸岛、西沙诸岛。
同条约的第3条中将「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包括琉球列岛与大岛诸岛)」 的统治权全部委托给美国。53年, 美国琉球民政府在27号的布告中定义, 「北纬29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尖阁诸岛。
美国国务院的高官数人, 在签署冲绳回归协议时发言明白表示, 在对日媾和条约签署时, 日美两国达成共识, 「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包括尖阁诸岛在内。
美国在统治尖阁诸岛的过程中, 美国海军在同诸岛设置了靶场, 每年付一万一千美元的租金给同诸岛最早的开拓者之子古贺善次。(以上是报告书的重点)
其报告书除了关于中国主张领有权的记录以外, 也表示对其它事实的认知是正确的。对于中国的明代时期, 台湾渔民在这个海域捕鱼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明朝根本就没有领有台湾的事实, 当时只能从事原始渔业的台湾渔民, 更不可能到连冲绳渔民都不容易接近的尖阁附近去捕鱼。另外, 西太后将同岛下赐给盛宣怀的诏书在5已说明过, 这是百分之百的伪造文书。外务省应该将这些事情传达给美国, 要求修正对中国领有权主张的认知。
9. 马克斯主义历史学者˙井上清的谬论
从昭和45年(1970年)左右开始发生尖阁领有问题以来, 当时的京都大学教授历史学者井上清, 积极地发表了很多拥护中国领有权主张的研究论文和主张, 很多内容都被中国采用而成为中国的主张。在昭和47年时将这些文章编辑成册, 由现代评论社出版「尖阁列岛」一书。
井上的主张基本上由两点而成立。第一是日本由日清战争确定独占琉球后, 盗取钓鱼岛并公然夺取台湾。因此日本领有尖阁诸岛与先占的法理, 是帝国主义的表露, 在国际法上也是无效的。第二是从历史资料得知从明代以来尖阁就是中国领土, 清代记录也确认是中国领土。
第一的论述很明显的就是马克斯主义的意识形态, 关于日本对尖阁诸岛的领有经过已在2中说明, 对此完全不成立的空论, 没有再加以说明的必要。
第二的主张虽是基于历史数据, 但其数据几乎是来自「册封琉球使录」。前面5的章节已对关于那个部份, 原田禹雄作过翻译说明(共11项)。原田在他的著书「尖阁诸岛—读琉球册封使录」的「前文」中作了以下的记述。
<那本书(井上清着[尖阁列岛—笔者注])造成了极度的纷扰, 我自己本身非常重视的册封琉球使录, 是我逐字用心翻译, 仔细加注而完成的作品, 看到被井上清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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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歪理, 毫无忌惮地利用, 实在无法忍耐。我个人既不精通政治, 也没有历史及国际法的素养, 但我絶对不认为井上清这本书中的内容有历史学的根据, 换言之, 绝对不认为有解明历史。>
他的评论说明井上清所述的历史根据, 基本上完全是扭曲事实的谬论。虽已没有必要一项一项去争论, 但我想针对几个最有争议的论点中错误的部份提出指摘。前面5中, 中国方面主张(1)(2)(3)(4)几乎是根据井上的论述而来, 因此对于这些内容提出反驳也就是对井上论提出反驳。
井上提到从册封使的记录中得知, 久米岛是琉球的境界, 赤屿(大正岛)以西不属于琉球境内, 这是中国人与琉球人都明白的事。但并无法因此证明赤屿以西就是中国领土。赤屿以西确实不是琉球领, 因为这里是个无法居住也无法靠岸的岛屿。这对中国人来说也是一样的。就像琉球领土(或其它国家的领土)以外, 只要有出现在地图上的都是中国领土, 这就是中华的唯我独尊的世界观, 赤裸裸地显露出中华帝国主义而落人笑柄。井上将陈侃的「使琉球录」当作证据, 但是那部文献也提及小琉球(台湾), 但台湾根本就没有纳入在明代的版图中, 因此井上的这个论述是站不住脚的。
˙ 井上提到有关清代的册封使汪楫的记录中记载着赤屿和久米岛之间是「郊」、「中外之境」, 在此做祈愿安全的仪式。但是这只说明越过这片海洋难关(郊)的人能平安到达有人居住的久米岛。故意与领土的意义结合, 这完全是井上个人主观的解读。总之, 尖阁是连琉球人都无法靠岸的一群孤岛。中国人更不可能靠近, 就连将台湾编入版图的清朝版图地图中也是完全没有出现的岛屿。清朝的官方文书「清会典」中没有记载, 就是最确定的结论。
˙ 提到1561年胡宋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中, 将鸡笼山、钓鱼岛屿、化瓶山、黄尾山、揽搅山、赤屿标示为福建省罗源县及宁海县的沿海之岛, 表示这些岛屿就是中国领土。如同在5 之(4)的反论中所述, 胡宋宪因受命讨伐倭寇, 而制作出这张地图。如样本所示, 地图本身粗制滥造, 例如离福建有400公里远的鱼钓岛竟然与邻近的鸡笼山并列在一起, 例如基隆附近的化瓶山竟然比鱼钓岛接近冲绳。原本是为了驱逐海盗, 而画出包括根据地及周边的广域地图, 以「因为是海防区域」为理由成为领土, 这样的言论实在是可笑至极。就像是因为有作战的必要将敌国地图画入作战图后, 敌国领土就成为了自国的领土。最离谱的是明朝没有把小琉球(台湾)编入版图, 但在「筹海图编」中出现了台湾的鸡笼山。这说明这地图是与领土完全无关的。但是井上这样的谬论也能成为领土的证据, 这种人能称为学者也是值得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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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平着「三国通览图说」之「附图」
提到林子平着「三国通览图说」之「附图」中, 尖阁诸岛和中国被画上同样的颜色。「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三国通览图说)是江户时代末期人林子平的著作。林子平实际上没有去过琉球, 只以中山传信录为基础, 在仙台制作了这本书, 这在书中有注释说明。中山传信录是册封使录之一, 在清代1721年作成的。林子平在附图中, 分别将大琉球(冲绳)、宫古、八重山群岛、奄美大岛以淡褐色、小琉球(台湾)以黄色、中国以粉红色涂示。尖阁诸岛与黄色的台湾不同色, 比较接近粉红色, 就说这是中国领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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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传信录」(徐葆香)The Zhongshan chuan xin lu by Xu Baoguang
˙
「中山传信录」上登载的地图如附图。以图面上可以推测, 应该是没有掌握状况的林子平, 将实际上距离福建有420公里远, 及距离久米岛有一倍以上远的鱼钓岛, 误认为是福建的邻近岛屿。也可能想象因为鱼钓岛不属于琉球, 也许就认为是中国领土。中山传信录的地图虽然有以颜色来分辨地理位置, 但距离关系不仔细。而且, 这个时代虽然小琉球(台湾)纳入了清的版图, 但所涂示的黄色是和中国不一样的颜色, 这要怎么解释呢? 若按照井上的看法, 反而会出现证明台湾不是中国领土的证据。总之, 这张地图资料完全无法成为证明尖阁是中国领土证据。
10. 铁证—中国本身提出的5项证据资料
论述到此, 可知以历史的地位来看, 尖阁诸岛从以前以来就是琉球(及日本)—中国, 或琉球(及日本)—越南、马尼拉、暹罗、苏门答腊、爪哇等航海中航路上的指标。但因为是远海的孤岛群, 难以靠岸, 也没有渔民能够到近海去捕鱼。更不用说岛上有人住过。因此, 可以很明显地确认这是无主之地。
日本不仅花费了近10年的时间来确认此地是无主之地, 配合远洋渔业船的发达, 也顾虑到日本人从冲绳到此近海, 从事渔业或采取产物等实情, 于明治28(1895)年1月14日正式决定以先占领有尖阁诸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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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日本行使先占权领有尖阁诸岛一事, 清国从来没有对此提出抗议。尖阁领有3个月后的4月14日, 缔结为了结束日清战争的马关条约交涉过程, 尖阁的问题完全没有在议题中出现。在此割让台湾与其附属岛屿的条约, 尖阁诸岛也完全没有包含在内。明治24(1891)年, 日本以先占领有硫黄岛时, 距离遥远的西班牙曾经提出异议, 因此可推知, 完全没有异议反而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包含邻国在内的全世界都认为日本领有尖阁是理所当然的, 这才是最适当的证据。
国际法上对于行使先占若没有提出异议, 就表示得到国际的承认之后确立了其领有权。
日本的尖阁领有不仅没有受到异议(得到默认=追认),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之后, 即使在他们若想争取也有足够力量的状况下, 不但没有提出异议, 反而积极地承认了日本领有的事实。可说是积极地追认。
这些事例若要细数是无限的, 在这里指出5项具有决定性的证据。每一项都是中国承认日本领有尖阁的证据资料。
其中(1)(2)(3)是平成20(2008)年8月7日, 帝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花丰发表「日本政府应主张尖阁领有权的根据」之论文资料。「史实向世界传播之会」(会长:加濑英明)在同年9月, 将此论文翻译成英文, 登载于英文网站向世界传播。
本年(2010)9月, 中国渔船在尖阁海域进行不法行为及被逮捕的事件, 我认为尖阁领有权的事有必要让全世界的人能正确了解, 因此我将登载在此网站中的论文再度传送出去, 经由该会Email Newsletter(No.30) 内外宣传之后, 得到了很大的回响。同时, 高花论文接受WiLL等几家杂志的登载, (1)(2)的照片也在很多场合出现。很多人也应该知道这些照片有登在「周刊POST」。
之后得知在7.中介绍的外务省情报文化局, 于昭和47(1972年)发行的「关于尖阁诸岛」(共19页)的小册子中, 已经有登载和这些同类的地图。外务省发现这些决定性的证据资料, 甚至登在手册中出版, 却没有向国民与海外宣传。
以下介绍5项证据资料。
(1) 「世界地图集」(1960年、北京市地图出版社)
在共产中国出版的「地图」是表示国家官方见解的出版物之一。因为是1960年版, 共产国家成立经过了10年, 也是1970年发生尖阁问题的10年前, 所以这绝对不是混乱中随便制作出来的地图。外务省的小册子「关于尖阁诸岛」中, 有同一个出版社出版的同一个地图, 但这是1958年版。有可能还有在那之前或是60年以后出版的。不论如何, 这张地图包含着很重要的意义。
这张地图不仅将尖阁诸岛标示为日本领土, 还以「尖阁群岛」「鱼钓岛」(中国名是钓鱼岛) 以日本名作记述, 所以他们毫无疑问地承认尖阁是日本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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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地图上可见「尖阁群岛」、「鱼钓岛」以日本名称记载, 连国境线也画在与那国岛和台湾本岛之间。
(2) 「世界地图集 第一册 东亚诸国」(1965年 台湾「国防研究院」与「中国地学研究所」共同出版)
这是中华民国(台湾)在1965年, 尖阁问题发生的5年前出版的地图。中华民国虽然不是共产国家, 这张地图却因为由「国防研究院」与「中国地学研究所」共同出版, 所以算是一张明确表现国家方针的地图。
台湾与日本间的国境线伸展在尖阁诸岛与台湾之间。也使用日本名来称呼「鱼钓岛」「尖阁群岛」。(台湾名是「钓鱼台」「钓鱼台列屿」)
在此省略照片的是1967年出版的国中用教科书「初中地理」, 其中也没有将尖阁诸岛记载为台湾的领土, 同教科书的课文中只说明琉球诸岛(琉球群岛)的范围是「北纬24度到30度、东经122、5度到131度」, 按照此范围, 尖阁诸岛完全包含在琉球诸岛之内。因此教科书上所教的是尖阁诸岛不是台湾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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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外务省出版的「关于尖阁诸岛」中登载同教科书的1970版。等于说直到70年都是这样的教育。但到了1971年版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但撰改境界线, 尖阁诸岛也从琉球切割出来了。
中国作这样面不改色的诈欺行为, 还像正义之士一样主张领有权。
由国境线(红色的点线)的位置和以日本名称的记载可明确得知, 承认尖阁诸岛是日本领土之事是确实的。
(3) 来自中华民国长崎领事的感谢状(大正9年 1920年)
大正7年(1919年), 在钓鱼台附近遇难的中国福建省渔民31人, 得到古贺善次等人的救助, 全数获救并送回, 来年大正9年5月20日, 中华民国长崎领事赠送感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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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古贺氏等4人。感谢状的内容如下。
「中华民国八年冬, 福建省惠安县渔民郭合顺等三十一人遭风遇难, 飘泊至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内和洋岛(鱼钓岛的别称)承。日本帝国八重山郡石垣村雇玉代势孙伴君热心救护, 使得生还故国海属, 救灾恤邻当仁不让, 深堪感佩, 特赠斯状以表谢忱。」
这正是中华民国对日本承认尖阁诸岛是「冲绳县八重山尖阁列岛」的正式官方文书。
(4) 1969年中国政府制作的机密地图(登载于华盛顿时报 2010年9月15日号)
Email Newsletter(No.30)的海外传播得到响应之一 是来自迈阿密大学的Dreyer 教授。除了表示共鸣之外, 还在下一页提到他在华盛顿时报上发现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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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张地图下方, 登载着评论作家Bill˙Gertz的发言。
「1969年由中国政府制作的官方机密地图中「尖阁诸岛」是属于日本的领土。这会危及北京政府近年「尖阁诸岛是中国领土」的主张。这张地图也是支持东京领有权主张的。」
不仅用颜色来区别尖阁诸岛是日本领土, 还用日本名「鱼钓岛」来表示。
虽然不清楚华盛顿时报是如何将这张机密地图拿到手的, 知名的报纸绝对不会随便登载假新闻。而且见报后也没听说受到任何的抗议, 因为这就是事实。国际间越来越理解这些地图的存在, 是一件让人感到非常安心的事。
(5) 「人民日报」 1953年1月8日号
「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 也是一份完全在共产党指导之下共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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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营机关报。现在它的权威性大幅低下, 据说发行数减少到100万份, 但以前曾经是代表这个神圣国家的象征报, 以发行过1000万份而引以自满。报纸名由毛泽东亲笔题字。
「人民日报」有绝大的权威性, 以及发行1000万份的时代, 就是1953年1月8日号, 当天的第4版中登载的新闻标题是「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这则新闻开头的第一节, 画着傍线的部份是这么写的。
A lined passage in the first paragraph states,
「琉球群岛散布在我国台湾东北和日本九州岛岛西南之间的海面上, 包括尖阁诸岛、先岛诸岛、大东诸岛、冲绳诸岛、大岛诸岛、土噶喇诸岛、大隅诸岛等七组岛屿, 每组都有许多大小岛屿, 总计共有五十个以上有名称的岛屿和四百多个无名小岛, 全部陆地面积为四千六百七十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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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毫无踌躇地向全中国人传达尖阁诸岛是构成琉球群岛7组的岛屿之一。 当然, 当时神圣的人民日报的新闻, 全页数4版都必须经过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严格审查, 最后没有得到毛泽东的批准是无法发行的。所以也意味着毛泽东认为尖阁诸岛是琉球的一部份。
虽然如此公开发表尖阁诸岛是琉球的一部份, 但一听说近海有资源后, 前面所述的事实就当作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敢说出「尖阁是自国领土」的国家, 品格是怎么一回事?有人能理解这样中国式的思考方式, 但这是个极度危险的想法。流氓式的作法若可为所欲为, 那么国际社会的秩序要如何去维持, 这是必须深思的问题。那种中国式的思考方式, 是前近代中华唯我独尊主义的想法, 不光是近代思想, 也会为全世界招来祸害, 是最恶劣且不平等的思想。再加上拥有12亿人口的强国竟然这样自私地胡言乱语, 恐怕会让全世界变成连人权都不受尊重的黑暗世界吧。
尖阁问题不单是围绕着小领土的日中争议而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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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務省情報文化局「尖閣諸島について」1972年
惠忠久着「尖阁诸岛 鱼钓岛 照片资料集」平成8年10月 (尖阁诸岛防卫协会出版)
浦野起央着「尖阁诸岛˙琉球˙中国—日中国际关系史」2002年12月 (三和书籍出版)
原田禹雄著「尖閣諸島—冊封琉球使錄を読む」2006年1月 (榕樹書林)
井上清着「尖阁列岛」1972年10月 (现代评论社)
山本皓一著「日本人が行けない日本の領土」2007年6月 (小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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